在大空間建筑中,使用消防水炮已經成為許多用戶的首選,但是選擇什么型號的消防水炮,關系到用戶工程費用支出的問題,所以很多的用戶不確定到底使用哪個型號的消防水炮,有沒有明確的國標呢?
根據國標《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2017中根據火災荷載(由可燃物的性質、數量及分布狀況決定)、室內空間條件(面積、高度)、人員密集程度、采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撲救初期火災的難易程度,以及疏散及外部增援條件等因素,劃分設置場所的火災危險等級。一般可劃分為輕危險級、中危險級(Ⅰ級、 Ⅱ級)、嚴重危險級(Ⅰ級、 Ⅱ級)和倉庫危險級( Ⅰ級、 Ⅱ級、 Ⅲ級)。
而新國標《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技術標準》中,
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的選型宜符合下列規定:
1 輕危險級場所宜選用噴射型自動射流滅火系統或噴灑型自動射流滅火系統;
2 中危險級場所宜選用噴射型自動射流滅火系統、噴灑型自動射流滅火系統或自動消防炮滅火系統;
3 丙類庫房宜選用自動消防炮滅火系統;
4 同一保護區內宜采用一種系統類型。當確有必要時,可采用兩種類型系統組合設置。
所以按照標準來說應該使用建筑危險等級來選型。
但是在《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設計規范》中,
1 撲救室內一般固體物質火災的供給強度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其用水量應按兩門水炮的水射流同時到達防護區任一部位的要求計算。民用建筑的用水量不應小于40L/s, 工業建筑的用水量不應小于60L/s;
直接規定了工業建筑和民用建筑,那么也就是規定了消防水炮的選型,因為消防水炮系統的流量是一定的,有5L,10L,20L,30L等常用型號。
這樣的內容和新國標的內容有矛盾的地方,按照新國標的話,很多的廠房都屬于中危險等級,使用10L炮也可以,30L炮也可以。但是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中直接讓使用30L的消防水炮,這就導致了一些用戶的成本增加。
而在《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技術規范》中,
1、輕危險等級或者中危險1級場所,單臺流量不小于5L/s。
2、中危險2級或凈高大于20米場所,單臺流量不小于10L/s。
3、重危險等級或者火災蔓延快的場所,單臺流量不小于20L/S。
究竟我們在不同的場景中,消防水炮該如何選型,大家可以發表下意見,共同討論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