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的靈敏度比較高,有重要的地方都想到使用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但是有些時候客戶看到一個防火分區比較小,想要將探測器多出幾條采樣管,保護到其他的報警區域,認為這樣可以省幾個探測器,這樣的布置方式可以嗎?
這里面牽扯到兩個概念,報警區域和防火分區。
在標準《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系統設計、施工及驗收規范》中就有這樣的規定:所謂報警區域就是在工程設計中將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系統的警戒范圍按防火分區或樓層劃分的部分空間。
依照我國現行國家標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規定,一個報警區域可以由一個防火分區或同樓層相鄰幾個防火分區組成,但同一個防火分區不能在兩個不同的報警區域內;同一報警區域也不能保護不同樓層的幾個不同的防火分區。
報警區域范圍比較廣,相對來說防火分區較為具體。我們平時設計的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是分布在一個又一個的防火分區,在這個區域內,也盡量的不跨越防火分區來設置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更不用說要夸報警區域。
為什么要這么劃分呢,盡可能的利用設備性能,減少工程費用不是對用戶有利嗎?
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系統的保護對象形式多樣,功能各異,規模不等。為了便于早期探測、早期報警、方便日常的維護管理,在安裝有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系統的場所中,人們一般都將其保護空間劃分為若干個報警區域。每個報警區域又劃分了若干個探測區域。這樣就可以在火災時,就能夠迅速、準確地確定起火部位,便于有關人員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每一個探測器要保護一定的區域,若干個區域組成一個分區,若干分區組成報警區域,對于中央控制室的火災報警主機來說,能夠將整個建筑的區域劃分清楚,才能在產生報警的情況將著火區域完全隔離開,防止擴大。如果分區混亂,那么一旦發生險情,將不能夠在最小范圍內隔離火情,造成建筑的損失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