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合一”場所消防安全自檢
瀏覽: 發布日期:2019-09-21
多合一"場所應遵守"住宿、生產和儲存作業消防安全技術要求"(GA703-2007),并應遵守下列規定:
1."多合一"場所應采用不開門窗的防火墻和不少于1.5h的耐火極限地板,將住宿部分與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開,并分別為住宿部分和非住宿部分提供單獨的疏散設施;如果難以完全分開,則不應有人員住宿。
二.在"多合一"地點使用的疏散樓梯應可到達屋頂平臺。
3."多合一"場所應配備輕型水龍。
4."多管齊下"場所的業主、主管單位、物業管理單位、受委托單位應當明確合同、租賃、委托合同各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并實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