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跟蹤消防水炮可否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共用
瀏覽: 發布日期:2020-07-28
社會日益進步,人們的欣賞眼光越來越高,尤其是在一些商場,體育館之類的場景內,內部建筑結構比較復雜,高大空間和狹小空間結合處比較多,所以就產生了自動跟蹤消防水炮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共同存在一個場景中,但是兩者之間管道和水泵使用有共同之處,單獨走管道和水泵費用較高,有些用戶會想,能不能自動跟蹤消防水炮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共用管道和水泵呢?
在規范《自動消防炮滅火系統設計規范》中提到:自動消防炮滅火裝置可以與其他滅火系統共用水系統,但是應該滿足共用系統中最大的流量和壓力要求。
從規范里面可以得出,自動跟蹤消防水炮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可以共用水系統,但是必須要滿足兩者之間較大的流量和壓力,相比來說,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流量需要根據現場的情況而定,但是自動跟蹤消防水炮的流量是固定的,國標要求室內至少有兩臺水炮同時噴水到達一個地點,這種情況下,水炮的流量乘以2就是標準流量,但是很多時候,為滿足國標,在設計的時候會發現有些地方能夠滿足3臺或者4臺水炮同時噴水,這樣的情況下,就需要使用備用水泵給管道進行壓力,保證水炮的壓力達到額定,噴水滅火的射程達到額定值。
但是公共水系統,消防水泵壓力滿足了自動跟蹤消防水炮,而對于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來說,這個壓力就比較高,例如正常情況下,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需要的壓力在4公斤左右,而自動跟蹤消防水炮使用的壓力較低的也有6公斤,如果共用水系統,管道和閥門在長時間的高壓情況下,容易泄露和損壞。這樣的情況下,水系統可以共用,但是兩者之間的干管要分開走管道,兩者使用的管徑不一樣,壓力流量都不一樣,干管是沒有辦法共用的。在分開的地方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可以使用減壓閥來降低壓力,保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正常運行。同時也可以滿足消防水炮系統的運行。
自動跟蹤消防水炮能夠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共用水系統,包括了管道和水泵,但是兩者在進行公用部分的時候需要壓力變化,兩者之間壓力不一樣,需要保證兩個系統之間壓力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