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任何場所來說,安裝各類消防設施以后,都是需要定期來維護保養的,但是有些客戶就有疑問了,這個維護保養工作到底是由誰來進行的呢?因為《消防法》中只是規定了要對安裝的消防設施定期進行組織檢驗、維修,以確保完好有效,但是并沒有說一定要項目方來進行,具體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要由誰來進行呢?軍巡鋪品牌水炮廠家來分析一下。
首先根據消防設施采購量大小的問題,如果說項目方采購的消防設施數量少的話,讓廠家安排技術人員來上門維修保養肯定是不合理的,因為每一類消防設施都有詳細的維護保養方法,大家按照相關的流程一步一步來檢查保養就可以了,而且有些時候廠家距離項目地點非常遠,也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是當地距離近的廠家,而且采購數量大的話,可能在質保期內還是可以的。
是不是可以由消防技術服務單位來進行呢?開頭已經跟大家解釋清楚了,沒有相關的規定說一定是要由誰來完成消防設施的維護與保養工作。但是國家標準《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條例中,對于一些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人員進行了職業資格的要求。而且像一些自動氣體滅火設施,也是需要維護人員有很高的專業化程度才行。
所以,綜上所處大家應該清楚了,有些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人員是有要求規定的,但是目前來說有沒有專門做消防設施的單位呢?有肯定是有的,但是這些單位能不能達到相關的能力要求呢?這個就不好說了,不過對于消防設施來說,大家只要按照相關的說明流程來做,基本上也不會有什么問題的,當然在挑選的時候,質量方面一定要嚴格把關才行。